一个公民,就因为没有暂住证,被收容,被遣送,被毒打,被剥夺生命,而后真相被曝光,凶手被审判,恶法被废止。这就是孙志刚收容案。 2003年12月18日,孙志刚的葬礼在他的家乡湖北省黄冈市陶店乡幸福村举行。冬天无名的花瓣洒落在孙志刚的墓碑上。 他以青春镌刻自己的墓志,以生命呼唤中国的法治。 孙志刚墓志铭全文: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生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生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出生于湖北黄冈; 二零零一年:武汉科技学院染美本科毕业; 二零零三年二月:就职于广州,任美术平面设计师; 同年三月十七日:因无暂住证被非法收容; 同年三月二十日:死亡,终年二十七岁; 同年四月十八日:经法医鉴定其系遭毒打致死; 同年四月二十五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同年四至六月:孙志刚的悲剧引起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通过互联网及报刊杂志各媒体,民众呼吁严惩凶手要求违宪审查; 同年六月五日:广州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孙志刚案; 同年六月二十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 同年八月一日:一九八二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