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1、收到交通违章通知书,注明在15天内接受处理,这15天是从交通部门寄来的通知书上的日期算起,超过15天就要交滞纳金。
2、如果从交通部门寄来的通知书上的日期算起15天之内没去交纳罚款,从第16天起开始交滞纳金。
3、滞纳金:指处罚单开出后15日内不缴纳的,第16日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3%。法律规定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如:罚款200元延期产生的滞纳金最多200元。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