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涵控股在美被集体诉讼,主要因其被指控在IPO时存在未披露或误导性陈述,但网红经济并未因此崩盘。以下是详细分析:
诉讼背景:2019年国庆之后,美国十多家律师事务所对“网红电商第一股”如涵控股发起集体诉讼。
主要指控:Rosen Firm等律所认为如涵在2019年4月3日发布的IPO相关材料中存在未披露或误导性陈述,具体包括:
在IPO时,如涵的线上店铺数量已经削减了近40%。
在IPO时,如涵的KOL(关键意见领袖)总数量已经削减了近44%。
作为后续结果,如涵的净利润全方位削减了近46%。
诉讼影响:
被告包括了如涵的创始人冯敏、首席执行官孙雷等一众董事及高管,以及当时参与路演、筹划IPO和征集募股工作的一干人等,其中包括如涵IPO时的联席承销商花旗、瑞银以及Top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
截至美东时间2019年10月10日收盘,如涵控股报收5.79美元/股,跌幅9.11%,总市值为4.79亿美元。而在6个月前,即2019年4月3日,如涵IPO发行价确定为12.50美元,开盘价11.50美元。
如涵的回应:如涵控股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在美国是一种生意模式,很多律所打着所谓调查的旗号,实际上在歪曲事实,目的是想从上市公司获取部分和解金,以此为生财之道。
经营模式:如涵采用“网红+孵化器+供应链”的运营模式,通过签约和培养网红,利用其影响力进行电商销售。

问题暴露:
过度依赖单一网红:如涵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张大奕等少数一线网红。例如,2017、2018、2019财年前三季度,张大奕单枪匹马,贡献了如涵50.8%、52.4%、53.5%的收入。然而,7年时间里,如涵只出了一个张大奕,这显示了其网红培养模式的不可复制性。
增速过慢:作为电商,如涵的增速过慢。如涵在2017、2018财年(截至3月31日),商品交易总额GMV分别为12.36亿、20.45亿。而2018、2019财年前三季度,GMV分别为16.88亿元、22.12亿元。换句话说,2018年、2019年前三季度的销售增速仅65%、31%,远低于拼多多等电商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