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洪海出生于1953年2月,于1971年3月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在同年12月投身工作。他的职业生涯始于1971年12月至1973年7月,担任平邑县地方公社青年干事。之后,他逐步晋升,先后在平邑县地方公社担任天宝管区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副书记,以及白彦公社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1984年4月至1986年5月,他担任平邑县卞桥区委书记,然后转任县委办公室主任。1986年10月至1990年2月,李洪海晋升为平邑县副县长,期间还曾在北京农业大学学习。1990年2月至1992年12月,他担任平邑县委副书记,同时兼任政法委书记,还分别在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山东农业管理干部学院进修法律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
1992年12月至1993年2月,李洪海担任临沭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并在1993年7月至1996年6月期间在山东干部函授大学攻读经济管理专业。1997年12月至2001年1月,他成为沂水县委书记,兼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并在山东大学研修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同时还担任县委党校校长。
2001年1月至2003年4月,李洪海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并在2002年3月至5月参加了省委党校的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自2003年4月直至2011年2月,他一直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同时担任政法委书记。2011年2月之后,他成为临沂市政协第十三届临沂市委员会副主席。
李洪海,男,字一鑫,1946年1月出生,天津武清人。中共党员,书法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书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国际交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理事、中国国际交流协会理事,中国艺术工作者协会终身名誉会长,国防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解放军美术书法研究院书法创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文艺家协会终身荣誉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