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型保障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合作型保障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关于合作性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共有七项。首先,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需具有本市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视作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则需具有本市户籍。其次,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单身居民年收入需在申请受理日前连续两年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标准。第三,家庭财产总额或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需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第四,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第五,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需在申请受理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第六,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达到规定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情况除外。第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单身居民,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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