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彦国被判了有期徒刑十四年。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12月30日采用了远程视频方式,一审公开宣判了青海省海西州委原常委、海西州政府原副州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梁彦国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彦国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但鉴于梁彦国在接受调查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构成了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案发后其亲属主动退缴了全部涉案赃款、赃物,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梁彦国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曾经的政府高官,梁彦国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他的落马也再次提醒我们,无论身处何种地位,都应坚守法律底线,不得滥用职权,更不得触犯受贿罪等严重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