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军“三鹿”案罪犯

张玉军“三鹿”案罪犯

2009年1月2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鹿"案中的被告人张玉军和耿金平作出判决,张玉军被认定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耿金平则因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人的上诉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6日驳回,原判维持,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张玉军在明知三聚氰胺有害且不能供人食用的情况下,于2007年7月在河北省曲周县河南瞳镇第二瞳村开始非法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蛋白粉",并在济南市党家庄村扩大生产规模,购入大量原料和生产设备,雇佣工人生产。至2008年8月,他共生产770余吨"蛋白粉",以8000元至12000元的价格销售给张彦章等犯罪同伙,总计销售600余吨,涉及金额6832120元。这些"蛋白粉"流入石家庄、唐山等地的奶厅,最终被添加到三鹿集团等企业的婴幼儿奶粉中。

由于使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原奶,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流入市场,对全国婴幼儿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引发大量泌尿系统疾病,甚至导致多名婴幼儿死亡。事件导致大量医疗投入和经济损失,对奶制品行业和奶农造成了严重影响。

张玉军,男,1956出生,研究员。1992年毕业于同济大学地下结构与工程系,获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岩石工程(地下洞室及边坡)的粘弹塑性有限元分析、有限元程序的研制开发,及节理岩体中流体和固体的耦合作用机理及其有限元方法研究。曾先后任日本青木建设技术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能源和地质—环境工程系访问学者、日本京都大学工学部访问学者。共发表论文56篇,其中EI收录2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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