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倡议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2. 该建议在同年10月得到了第27届联合国大会的批准。世界环境日的设立体现了全球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展现了我们对美好环境的渴望与追求。3. 每年6月5日,联合国系统及其成员国都会举行各种活动,以宣传和强调保护环境的重要性。4.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每年会选择一个成员国来举办“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并发布《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同时表彰“全球500佳”。5. 此外,根据当年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热点话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还会制定每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