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求助热线电话:12345。
热线服务范围:
1、应当通过110、119、120、122等紧急服务热线处理的,转接或者指引诉求人拨打相应专线。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定途径和已进入信访程序办理的,告知诉求人相应反映渠道。
3、属于党委、人大、政协、军队职责范围的,告知诉求人向相关单位反映。
4、正在办理的,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情况。
广州求助热线办理期限:
1、咨询类热线事项:自收到事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诉求人。
2、非咨询类热线事项:自收到事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诉求人。
3、承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前,诉求人向热线反映新情况的,市热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认为直接影响热线事项办理的,应当向诉求人说明情况,办理期限重新计算。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形的,市热线工作机构应当向诉求人说明情况,办理期限视情形进行调整。
以上内容参考: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