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岗市旅游服务中心是鹤岗市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的综合性机构,主要承担旅游政策规划、市场开发、资源管理及行业监督等职能。其职责涵盖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推广、规范市场秩序、监督服务质量、指导安全培训等工作,同时下设多个科室协同推进具体事务,并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该中心内设办公室、市场促进联络科、规划项目科、行业管理科及质量监督科等职能部门。其中质量监督科专职处理旅游投诉案件,包括跨县投诉、旅行社保证金赔偿案件及上级交办的投诉审理,并负责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依法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处理本市跨县的投诉案件及本市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受理并处理市旅游局收取并管理其保证金的投诉案件和保证金赔偿案件,上级质监所交办的投诉案件和保证金赔偿案件;对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旅游景区(含旅游景点、度假区和度假村)、商店、车船公司以及其他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予以审理 。其他科室分别承担政务统筹、形象宣传、景区开发、资质审核等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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