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人志一审宣判

李人志一审宣判

2010年9月14日,甘肃省武威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备受社会瞩目的案件,涉及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正厅级)及其妻子解亚玲。两人被指控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名。法院经过审理,对李人志做出了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而解亚玲则被判处受贿罪,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值得注意的是,宣判结束后,李人志和解亚玲并未表示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

李人志,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2010年9月因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