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蕾斯因性暗示广告被罚81万元,主要因其广告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事件背景:
杜蕾斯关联公司上海曼伦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上架一款震动棒,2018年6月更新产品网页宣传,广告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2019年4月19日,杜蕾斯官方微博与“喜茶”“淘票票”“饿了么”等品牌进行互动营销,发布的联名广告中含有涉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
处罚原因: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杜蕾斯的广告宣传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具体处罚金额为81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为杜蕾斯“喊冤”的观点:
部分网友认为,杜蕾斯作为避孕套品牌,其广告宣传难以避免涉及性暗示,此次处罚过于严格。
有观点指出,更过分的人流广告未受监管,而杜蕾斯的隐晦广告词却被过分解读。
讨论延伸至国家针对性教育的普及工作是否过于“谈性色变”。
质疑杜蕾斯广告的观点:
部分网友认为,杜蕾斯的营销多次翻车,广告公司常打擦边球,引起争议和不适。
有女性网友表示,某些广告词涉嫌淫秽,引起热议并冒犯女性,质疑广告负责人不尊重女性。
讨论升级至女性权益问题。

中肯质疑与广告法执行:
有网友质疑淫秽的定义和广告人的创作空间,认为缺乏明确定义将影响处罚边界的判定。
近年来,随着新广告法的颁布和落地,全国各地市场监管系统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开展广告专项整治。
处罚涉及广告主、品牌方、广告传媒公司、广告制作公司,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对广告人的启示:
广告人需加强对广告法的理解和解读,查看相关案例,避免言过其实、夸大其词。
在合法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并及时提醒客户,避免因追求销量而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