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2025年养老金上调方案如下:
人员范围和时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含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军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
调整办法和标准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27元。
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15年(含)以下部分,每人每月增加9元;15年以上部分,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增加0.9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本人2024年12月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3%比例增加。
倾斜调整:
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发放时间:
各市、各有关单位需确保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拖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