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书波主要经历

金书波主要经历

金书波自1973年9月起,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经过三年的学习,于1976年7月毕业。毕业后,他进入西藏自治区贡嘎县委办公室担任秘书,工作一年后,转至西藏自治区贡嘎县公安局担任秘书。1978年6月至1984年3月,他调至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第一中学工作,期间先后担任教导副主任和主任。随后,他于1984年3月至1987年4月在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担任秘书,1987年4月至1993年4月晋升为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行署副秘书长。1993年4月至1994年10月担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秘书长,1994年10月至1997年10月成为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委员、秘书长。

金书波在1995年3月至1995年7月期间,参加了中央党校进修部第12期西藏民族干部进修班学习。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进行学习。1997年10月至2001年9月,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在此期间,他还参加了1999年3月至1999年7月中央党校进修部第32期进修二班的学习,以及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中共党史专业的学习。2001年9月至2003年4月,担任西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随后,他于2003年4月至2003年11月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秘书长(正厅级),并在2003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及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自2006年10月起,金书波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检委书记。他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十八届代表,且在十七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十八大也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金书波,男,汉族,1953年10月生,北京人,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