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绿卡”

北京“绿卡”

北京“绿卡”(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简介

北京“绿卡”,即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是一种为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非北京市户籍人才提供的证件。持有该证件的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和生活中可以享受一系列与北京市户籍居民相似的待遇和优惠。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三、办理材料

单位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材料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自己在京有住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

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

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聘用(劳动)合同;

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打印,税单注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在申请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存情况;

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诚信声明(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还要加盖公章)。

随往人员材料(如配偶和子女随往):

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配偶在京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资料准备: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单位系统注册与申请: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审核与审批: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

证件领取: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北京“绿卡”的办理过程需要申请人及聘用单位共同配合,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与审批程序。持有该证件的人员将享受与北京市户籍居民相似的待遇和优惠,为在北京市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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