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丹丹(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丹丹(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丹丹现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和刑事审判庭 。她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领域推动多项创新,包括2010年主导浙江省首创的未成年人公益代理人制度 ,2013年牵头成立浙江省首个法院心理工作室"曙光心理工作室",为失足少年提供系统性心理干预 。在家事案件审判中,她推动2014年实施家事调查官制度,并通过拍摄微电影《爱不离》等方式降低离婚案件对子女的伤害 。同时积极参与基层治理,2019年赴鼓楼街道调研金融企业整治工作,推动院地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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