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并未全面取消事业编制,而是针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部分单位取消编制转为合同制,部分人员转为公务员或安置到其他单位,改革旨在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并非“砸掉饭碗”。 以下为具体改革内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案例:
改革内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进行法定机构改革,取消原有行政事业编制,实行授薪人员总额管理,所有人员重新竞聘上岗。
改革措施:确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开放灵活的用人机制,取消编制管理和终身制,实行全员聘任制、聘期制,统一签订合同,聘期三年。打破固有身份、年龄、资历等条条框框和隐性台阶,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
改革效果:行政事业单位减少17个,资源向经济发展主责主业部门倾斜,专业招商部门增加,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人员比重达到85%。

事业单位分类: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渔政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等。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如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等。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科研、文体、卫生等多个领域。
改革后人员去向: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人员:
转为公务员: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转企改制: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签订劳动合同:在职职工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
区分情况、精准施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差异较大,需要区分情况实施不同的改革举措。
公益一类:包括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基础研究等,继续保留事业编制,强化公益属性。
公益二类:包括普通高中、普通高校、非营利性医疗保健等,部分单位如高校和公立医院将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
公益三类:包括时政类报刊、广播电视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