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定情境”这一术语在演员表演艺术中具有重要地位。演员在扮演角色时,需深入体验并表现人物在情境中的状态。普希金将其归纳为:“在假定情境中热情的真实和情感的逼真”。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亦认同这一观点,认为对演员的要求在于在剧本已经规定的情境中,展现角色的热情与情感的真实。他将此称为“规定情境”,并指出此情境包括剧本的情节、事件、时代背景、地点、生活环境、导演和演员对剧本的理解、补充、动作设计、演出、布景、服装、道具、照明、音响等创作时需注意的一切。演员的任务是理解情境,并通过有机的动作过程和动作体系,展现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
观众在欣赏戏剧时,情境同样扮演着关键角色。戏剧演出过程中,演员通过特定情境下的特定人物体验与表现,让观众感受到人物所处的环境。观众通过“设身处境”的体验,对演员的表演进行审美感受与判断,与剧中人物产生共鸣。情境是观众与剧中人物建立共鸣的媒介,同时也是对人物形象进行审美判断的基础。
综上所述,规定情境对演员与观众都至关重要。它不仅影响着演员在舞台上的表现,也影响着观众的审美体验。理解与运用规定情境,是演员塑造角色、传递情感,观众深入体验与共鸣的关键。
戏剧情境(situation of play)戏剧作品的构成要素之一。戏剧中用以表现主题的情节及境况。18世纪法国的美学家、戏剧理论家D.狄德罗在提倡严肃剧(即正剧)时指出,在过去的喜剧中,性格是主要的对象。在严肃剧中,情境却应该成为主要的对象。戏剧作品的基础应该是情境。德国美学家黑格尔则把情境看作是各种艺术共同的对象,只是在不同的艺术中有不同的要求。他在讨论戏剧的特性时,把情境、冲突动作联系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内容体系。在现代戏剧理论中,有人则进一步把情境看作是戏剧的本质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