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谓言之不预完整全句

勿谓言之不预完整全句

“勿谓言之不预”的完整全句是“一经觉察,白简无情,勿谓言之不预也”。这句话出自清代李宝嘉(也有说法认为是李伯元)所著的《官场现形记》第19回。其字面意思是,不要说事先没有说过,若日后一经发现有什么不妥之处,那可别怪我事先没有警告过你。它通常用于强调事前已经明确告知或警告过,若对方未遵守而出现问题,则需自行承担后果。

在现代语境中,这句话有时也被引申为强调规则或后果的事先告知,并警示未遵守者需自行承担后果,体现了通过提前警示避免事后推诿的意图。同时,它也要求在实施惩戒或处罚前,必须完成相应的教育或告知程序,以确保惩戒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