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一根扁担的故事原文

郑板桥一根扁担的故事原文

以下是郑板桥一根扁担的故事原文:

郑燮,号板桥,清乾隆元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有政声“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做官前后,均居扬州, 以书画营生。工诗、词,善书、画。诗词不屑作熟语。画擅花卉木石,尤长兰竹。为“扬州八怪”之一。性情落拓不羁,愤世嫉俗,常借题画以抒发其郁闷愤慨之情。晚年学佛参禅,镌一印章,自称是“二十年前旧板桥”。他的故事脍炙人口,流传极广。

清朝的郑板桥,是历史上的杰出名人,“扬州八怪”之一。他的书法被人们赞誉为“乱石铺街”、苍劲有力。

一年秋天,郑板桥到山东潍坊去做知县。他刚一到任,就遇上了一件棘手的案子:一个名叫范小青的屠夫告一个叫于欢的富翁。原来,于欢为了修盖一座楼房,从范小青那里买了1000斤猪肉,银货两讫后,却迟迟不提货。现在,肉价已经下跌了,范小青要求于欢按现在的市价付款提货;而于欢坚持以原价成交,双方争执不下,只好到县衙门来打官司。

郑板桥听了双方的诉说,又了解了市场行情,心里顿时明白了八九分。他想:如果偏向范小青一方吧,必然会引起猪贩子的不满;如果偏向于欢一方呢,又损害了屠夫的利益。怎么办呢?他思索片刻,便提笔写了一张判条,交给差役去执行。

差役拿着判条,只见上面写着:“猪肉千斤,各自归还;本利钱债,一并勾销。”大家看了都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就连原告和被告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按照判条,范小青只得把1000斤猪肉给于欢送去了;而于欢也只好把原付的银子退给了范小青。

消息传开后,百姓们议论纷纷,都说新来的县太爷糊涂,断案不公。郑板桥听到这些议论,只是笑而不答。

转眼间,冬天到了。有一天,大雪纷飞,寒风凛冽。郑板桥带着几个随从,穿着便装到民间察访民情。他们来到一座破庙前,只见一群穿得破破烂烂的乞丐正围坐在火堆旁烤火取暖。郑板桥走进一看,不觉愣住了:其中有一个冻得瑟瑟发抖的老头儿,正是原告范小青!

范小青一见郑板桥,急忙站起身来让座。郑板桥关切地问他:“你现在的生活怎么样?”

范小青叹了口气说:“唉!别提了!自从那次打了官司以后,我的生意就一落千丈。如今,只靠讨饭度日了!”

郑板桥安慰了他几句,又问:“你那天送给于欢的那1000斤猪肉,是从哪里来的?”

范小青回答说:“那是用我多年的积蓄买的呀!”

“那你为什么甘愿蚀本也要把肉送给他呢?”郑板桥追问道。

范小青看了看左右的人,低声说:“我是怕大人您难堪啊!所以,才违心地那样做了。”

郑板桥一听这话,更加不解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范小青这才把事情的原委讲了出来。原来,那天他看到判条后,虽然满心不高兴,但又不敢违抗。心想:反正自己手里有的是钱,买些猪肉存起来,也不会坏掉。等风声一过,再拿出来卖就是了。于是,他就买了1000斤猪肉送到了于家。没想到,于欢也是个精明人,他料定这里面必有蹊跷,所以也没有要那些猪肉,而是把它们挂在屋檐下晾了起来。后来,他发现那些猪肉果然都是上好的肥猪肉,就决定把这些肉留到过年时吃。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动。

郑板桥听完这番话,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对范小青说:“你错怪本官了!其实,本官早就料到你会这样做的。所以,才故意写下了那张判条。”

范小青一听这话,越发不明白了:“大人的意思是……”

郑板桥微笑着解释说:“你想想看:如果本官直接判决让你把肉拿回去的话,那么,那些贪官污吏就会趁机敲诈勒索你;而如果让他们白白地占了便宜的话,又于心不忍。因此,本官才想出了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保住了你的本钱,又惩罚了那个富翁。”

说到这里,郑板桥又吩咐随从拿出一条崭新的扁担和一袋碎银子递给范小青说:“这是本官的一点心意,请你收下吧!以后就用这条扁担挑着猪肉沿街叫卖吧!相信你的生意一定会兴隆起来的!”

范小青接过扁担和银子,激动得热泪盈眶。他连连磕头谢恩道:“多谢大人成全!多谢大人成全!”

从此以后,范小青果然重新振作起来,挑起扁担走街串巷地卖起了猪肉。由于他待人诚恳、童叟无欺,所以生意越做越好。没过几年,他就成了当地有名的富户。而那些曾经嘲笑过郑板桥的贪官污吏们呢?则一个个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郑板桥是一个聪明正直的好官,他善于运用智慧来解决问题,既能维护百姓的利益,又能惩治邪恶势力。同时,它也启示我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轻易放弃或妥协;只有坚定信念、勇往直前,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请注意,上述故事虽以历史为背景进行创作,但具体情节可能经过艺术加工,并非完全的历史事实记录。